看到这个题目的时候,很多人会不以为然,因为这是一个在多个领域多个媒体中多次讨论过的问题,但是,目前华人社区在这一方面的问题仍然屡见不鲜。往往在引发纷争或陷入困境的时候才意识到经纪人的重要性。
实例一:有一位买家,在一次参观“Open House”的过程中,看上了地处温东的一处独立屋,买方对此屋的位置、交通条件和卧房的众多数量极其满意,当场和卖方经纪人以“己方无经纪人”的形式签下了Offer。在买家取消条件缴入定金之后,买家的一位朋友和老张谈起此事,老张说,此屋最大的隐患是,后改建的卧房和厨房的安全问题容易引起麻烦。后来的事实证明,老张的话不幸言中了。邻居举报,市政府的有关人员来此屋做调查,勒令新屋主将改装后的10卧房独立屋恢复到原来的4卧房,并将加建的2个厨房一律拆除。同时,根据最新的建筑安全条例,在房屋中安装防火喷淋系统和报警系统。买方为此付出了10万加元的代价。
买方经纪人的作用之一是:代表买家寻找合适的房源的同时,以专业经验来判断买方喜欢的房源是否会有隐患,对房屋进行背景调查,与验屋师充分合作以便发现问题或风险并作出正确的评估,以利于买方避免损失或者正确解决问题。
实例二:SFU校园内某处新开发的楼盘,由于发展商和承建商之间的合作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导致工期一拖再拖。原定的2012年6、7月间完工的项目拖延两次之后,11月份开发商承诺,最后的交工入住日期为2012年12月中旬。因此,十几户正在租房的买家退掉了租住的房屋,翘首以待12月中旬搬入新居。其后,开发商又宣布,完工交屋的日期将再次拖延至2013年1月中旬。那些退掉租房的买家就只好另外安排暂时的居所,甚至蜗居于宾馆等地,造成了不应有的麻烦和损失。带有经纪人的买家在经纪人的沟通和帮助下,拿到了开发商的暂住补贴,那些没有经纪人的买家则对此束手无策。
买方经纪人的作用之二是:在房屋买卖成交的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应协调解决,使得买家的利益受损时得到应有的补偿。买方经纪人不仅仅是经纪人本身,更重要的是经纪人是依托其后面的地产经纪公司来工作的,地产经纪公司及其背后的房地产协会是一个强有力的社会团体,是任何开发商或个人不可小觑的。
实例三:几天前老张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的问题是,如何能够将合同的完成日期向后拖延一个月,原因是自住房还没有顺利卖出。我问他为什么不去问自己的经纪人,他说买房时他没有带任何经纪人,而此时卖方经纪人又表示无能为力。经了解得知,买方在和卖方经纪人谈合约时,没有设定卖房后才能交易的条款,买方认为它的房子会在买房合同完成之前顺利卖出,而问题就恰恰出现在这里:要买的房屋马上要成交,要卖的房屋还没有音信,没有卖房款就无法完成买房的合同,怎么办?老张告诉他,在这种情况下,就只好向律师咨询来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了。
买方经纪人的作用之三是:在代理买方进行合同谈判的时候,充分考虑买方的实际情况,在合同条款中设定保护条件,使得买方的利益得到保护,同时规避风险。如实例三所述,如果买方有经纪人,合同中就会设下买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卖掉自住房才能完成买房合同的条件,买方就可高枕无忧了。
买方经纪是买方在市场上的代理人,既然是代理人,就一定会行使专业服务、保护利益和规避风险等责任和义务,帮助买家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买方经纪人的服务对于买方来说是免费的,这是一种发达社会中极好的社会资源,华人社会当善加利用。买房时不带有一个信得过的经纪人,就好比是打官司时不带自己的律师,自己和对方的律师和法官打交道一样,胜算能有几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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