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道”对房地产买卖和投资的指导意义

 中庸之道是中华文化的精髓之一,每个置身于中华文化背景中的社会成员都或多或少地拥有那与生俱来的中庸的思维模式和价值观。中庸即中和,中庸之道是指不偏不倚、折中调和的处世态度和方式。“知足常乐”、“物极必反”、“穷寇莫追”等等都是中庸思维的体现。

“中庸”一词出自《论语 .  雍也》。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意思是说,中庸是一种很高的道德修养。朱熹解释说:“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即:中庸是一种凡事都追求不偏不倚,不涉极端的恰当的状态,这样做是不可更易的常理。《论语 .  先进》中也曾提及“过犹不及”一词,意思是:凡事都要尽可能追求最为恰当合理的处置,不能过,也不能不及。

在房地产买卖和投资的过程中,遵循“中庸之道”既可达到目的,又可修身养德。我们有些人经常自诩上下五千年的中华文化,却有很多时候不遵其道,不守其则。“利”字当头的时候便不顾一切了,使得正常的买卖行为偏离正轨,不应有的后果甚至是无法挽回的损失便会由此产生。举例如下:

老张有一位华人客户朋友,买房之时看中了西人卖方的一套古旧家具,此家具之精美让我们这位华人朋友由衷地赞叹和喜爱。它透彻地反映着西方的文化内涵,非常古朴典雅,唯我独尊不可多得,也是现代厂家和商家无法仿造复制的。当得知卖方由于一些不得已的原因必须处理此套家具的时候,谈判中的买方便一再压价,致使卖方这一西人老妇忍无可忍,认为买方的出价是对这套家具价值的侮蔑,最终决定放弃出售,愤而将其送与友人。友人如获至宝,买方因此与所爱之物失之交臂,向隅而叹,惋惜之至。

有一西人客户,2012年上半年委托老张将其名下的投资公寓房挂牌上市,由于房间很少有人居住,保养如新,不久便出现一个真诚的买家出价,价格已经高出同类公寓单元历史最高售价$15,000有余,老张一再提醒卖家不可错失良机,西人卖方夫妇仍坚持自己更高的价格,双方相持不下,最终以$2,000的价格差距没有成交,买方随即转向,撤出谈判。市场很快进入调整状态,8个月后,卖方终于面对现实,降低$15,000的价格与另一买方成交,加上8个多月的供房利息、管理费、地税等费用,卖方因此损失$20,000多利润。

老张有一华人买方朋友,多方对比后看中了一套质量上乘的双拼屋。由于市场当时处于调整的状态,买方认为,房源应该有非常大的杀价空间,便以低于标价15%的价格出价谈判。卖方认为价格太低而拒绝谈判。老张多次给买方提出参考意见,买方就是不愿面对现实。多日后,经讨论再三,买方同意添加5%再次出价,可惜的是,此刻另一买家已经介入,很快便以低于标价3.5%的价格成交,而此时市场价格系统的调整幅度恰好就是3.5%。这一买方朋友与心仪的房产失掉缘分,从此遍寻市场也不得此等房源,令人扼腕。

以上种种事例教训深刻,其实道理很简单: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在其合理的时间和空间内运行,忽略客观现实便会使得事物走向极端而造成后果。一味地强调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对方的感受,任何生意都难以达成。中庸之道以“和”为贵,以“中”为精髓,有“和”则成,失“中”则败。谈判中没有双方利益的共同点,生意也就无据可依。任何一桩买卖的达成都体现着双方对合约的价格和条件的共同认可。利益不可以只偏向买卖谈判中的一方,“物极必反”就是这个道理。

综上所述,“中庸之道”对现实生活中的房地产买卖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任何市场条件下,买房时都不可完全意气用事,将价格压得过低,使卖方心生反感而不愿认真谈判;卖房时也是如此,如果一味地坚持己见,为一蝇头小利而放弃套现之最佳时机,势必造成不良后果,机会便稍纵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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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项下的珍珠城---温哥华

温哥华—天鹅项下的珍珠城—老张摄影(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