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买卖过程中,东西方文化概念的冲突。

记得在1998年年初的时候,老张刚刚移民来到温哥华,有一天在Downtown逛街,想给儿子买一个变形金刚玩具。在一家街边的小店中,我拿着选好的玩具,指着玩具上$29.99的标价问店主,能否再便宜一点儿?西人店主盯着我的脸足足看了有10秒钟,说道:“你认为我的玩具不值这个价钱吗?”结果自然是,老张付钱拿货,愤愤不平地走了。

这件事本身就体现了东西方文化概念的冲突。看好了人家的货品,却总想着能否在价格上砍下一些。在中国,谁人买货不讲价?谁人卖货不让价?我们东方人在买东西的时候,总在追求“物美价廉”;卖东西的时候,也总要让自己的货品给买家一个“物美价廉”的印象。实际上,物美和价廉本身就是一对深刻的矛盾:物美何以价廉?而价廉又何谈物美?老百姓的“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就全方位地阐述了这一道理。“物美价廉”只是中国文化中一个美好的、虚拟的概念而已,为了达到这种目的,以次充好、仿真假冒就不足为奇了。君不见,在当下的中国社会,假冒伪劣大行其道屡禁不止吗?其根源就在于“物美价廉”这一貌似美好的文化概念,而全民族都在为此承受着沉重的代价。

西方社会的政治框架是人人平等,商品市场的交易原则是“公平、公开、公正”。西方人一直在追求价格与价值的等同,力求公平、货真价实便是商品社会的通用法则,这也是西方社会所推崇的文化概念。中国人移民到了加拿大,首先就会感受到这种文化概念的冲突。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平原则开始深入人心。老张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中国的新移民来加拿大的最初几年,都在尽力地将中国货带来加拿大,大到家电、服装,小到食品、调料和日用品,因为中国货“物美价廉”;移民几年后,大多数人都在尽力地将同样内容的加拿大产品带回中国,因为加拿大的产品“货真价实”。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大家也许经常看到:我们的孩子们在加拿大入学几年后,英语文化环境就已经适应了,每当他们用英语与别人争论的时候,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That is not fair!”(这不公平)。可见公平原则对他们何等重要。

如今的房地产市场,信息是公开透明的。任何一位房屋卖家在挂牌之前,都会找来其信任的房地产经纪人,对房产做一个价格分析,以找出此项物业的市场公平价格,公平价格附近就是卖家理论上的心理价格。卖家的上市价往往会略高于这个价格,加价的幅度各有不同。反过来,任何一位买家在决定购买某处房产之前,也都应充分咨询自己的经纪人,找出此处房产的市场公平价格,价格谈判应该是以此为基础,买方经纪人的首要工作就是找出房产的公平价格。卖家希望成交价远远高于市场公平价,这是不现实的;买家希望成交价远远低于市场公平价,这也是难以实现的。房地产买卖的价格能否谈判成功,取决于买卖双方对此项房地产市场公平价的认同程度。如果认同程度有较大差距,则双方绝无谈拢的机会。

举例来说,假如一幢独立屋的市场公平价为100万,卖方的上市价为106万,买方经纪人应该对成交价有一个准确的判断,同时买方也应该对此表示充分的认可,如果买方能够接受这100万的市场公平价,就有可能谈判成功,成交价理论上就应该在99至101万之间。如果买家坚持95万或96万,或者卖家坚持103万或104万,谈判自然无法进行。

老张在此提醒您,买房时出价过低,在任何市场条件下都是难以如愿的,而在这种情况下,遭受损失的是买方而不是卖方,因为此处房产往往是买方十分喜欢的,换一处房产也许就只剩下八、九分的喜欢值了。

建议:“物美价廉”是东方文化中一个虚拟的、美好的概念而已,与西方现实生活中的公平原则发生严重碰撞的时候,买方的心理应做适当的调整,在房地产的买卖中尤为如此。

老张之言,仅供参考,欢迎交流,致电老张。  1-604-726-4666

温哥华西区街头的樱花

温哥华西区街头的樱花—老张摄影(2011年5月)